我市举行《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宣传活动
5月23日,市住建局在新区阳光广场举行《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荣,副市长任勇出席并指导宣传活动,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
据了解,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加快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高市民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我市于2012年4月16日颁布了《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并将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通过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为四创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任勇指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从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管理的格局,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奠定基础。
活动现场,利用电子显示滚动播放《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向市民发放《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宣传资料。各区县分别设置宣传点,制作、发放宣传材料,同时,集中时间,出动宣传车辆,沿街进行为期10天的流动宣传,让广大居民、商户了解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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