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阶段性降低3项社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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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5日发表
近日,铜川市出台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5%下浮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下浮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下浮至0.3%。工伤保险实行了浮动费率政策,将原来用人单位的分类由3类调整到8类,基准费率由0.3%-3%调整到目前的0.2%-1.9%,并且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制度,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下浮两档,分别下浮至基准费率的80%和50%。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6%调整到0.5%,并阶段性下浮至0.25%。上述降费政策的出台,预计每年降低用人单位成本3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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