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办字〔2020〕4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雁山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桂林市雁山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现将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莫运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莫玉艳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邓 翔 区委编办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李 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网信办主任(兼)
李家祥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郑 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宏坚 区民政局局长
汪从胜 区司法局局长
白庚付 区财政局局长
张伟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 纯 区扶贫办主任
莫一溪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黄先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游晓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华安 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局长
罗周韬 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黄鹤年 团区委书记
毛桂川 区妇联主席
唐志秀 区残联二级主任科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拟订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控辍保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控辍保学工作有关问题。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向联席会议汇报本系统、本部门近期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人民政府。
(四)联席会议建立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督查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向区人民政府汇报1次全区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四、联席会议目标任务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以上。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乡镇、各区直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保学的长效联动机制。
教育部门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牵头部门,组织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督促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要求,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学生失学、辍学劝返和报告机制;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等不良行为或存在监护缺失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政府线工作机制和“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全面压实乡镇、村委、家庭控辍保学责任。要全面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掌握失学辍学学生名单,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适龄儿童少年解决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协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营造良好的风气,共同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及流浪辍学返校儿童等特殊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人社部门负责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对招用未满16周岁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令〔2002〕3***号)的要求责令退回,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司法部门协助、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保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根据需要依法做好有关司法文书发放工作。
公安部门做好人口信息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摸清辍学学生的具体去向,负责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及安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为义务教育学校创设良好的治安环境。
扶贫部门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所涉及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督促考核,切实推动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编制部门负责按标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保障义务教育学校配足配齐教师。
财政部门负责优先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惠民政策专项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
市场监督管理、文化等部门负责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学校周边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整治; 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现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优先安排教育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评、土地使用及学校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预防教育及整治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关爱措施,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防止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失学辍学。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媒体做好控辍保学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网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管理和网上舆情监控。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