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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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抓好防范火灾安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格按照森林防火规定,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尤其在祭礼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监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文明祭扫、安全出行,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
二、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安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营企业,私家车辆车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纪守规,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带故障行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三超”“三无”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基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离岗脱岗。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预测预报预警。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
梧州市万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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