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份政府采购意向公示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份
政府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采购 方式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2023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 | 第三方专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对我局监管的52个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开展监测,按本局制定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结果表、监测报告(具体详见《2023年凤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方案》)。 | 各服务机构根据监测因子参照市场价格自行预算报价 | 从报名机构中按实力雄厚、资质合格、设备先进、业绩好、经验丰富且价格优惠的条件择优选择服务机构。 | 2023年2月 | (1)监测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3〕31号)要求执行。 (2)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专业机构需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材料(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截图”、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截图”、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上截图),人员资质一览表(配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公司业绩证明等材料,需要具体方案或材料报送请至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巴烈社区京甲屯人社环保综合大楼513室,联系电话:183****8598 |
2 | 2023年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 | 第三方专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对凤山县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按本局制定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结果表、监测报告(具体详见《《2023年凤山县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方案》)。 | 各服务机构根据监测因子参照市场价格自行预算报价 | 从报名机构中按实力雄厚、资质合格、设备先进、业绩好、经验丰富且价格优惠的条件择优选择服务机构。 | 2023年2月 | |
3 | 2023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 第三方专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对凤山排污企业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按本局制定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结果表、监测报告(具体详见《2023年凤山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案》)。 | 各服务机构根据监测因子参照市场价格自行预算报价 | 从报名机构中按实力雄厚、资质合格、设备先进、业绩好、经验丰富且价格优惠的条件择优选择服务机构。 | 2023年2月 | |
4 | 2023年凤山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 | 第三方专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对凤山县凤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开展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按本局制定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结果表、监测报告(具体详见《2023年凤山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方案》)。 | 各服务机构根据监测因子参照市场价格自行预算报价 | 从报名机构中按实力雄厚、资质合格、设备先进、业绩好、经验丰富且价格优惠的条件择优选择服务机构。 | 2023年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