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差异治水
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从8月下旬开始,我市对区域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实施分类管理和变类复核,并将结果纳入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通过源头预防、管控修复,推行差异化治理措施,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管理模式。
2021年下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对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的水环境状况采样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于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的函》。根据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状况,将化工园区分成四类:一类园区是指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污染羽超出化工园区红线范围,但未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措施的园区或已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但未达到效果评估要求的园区;二类园区是指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污染羽超出化工园区红线范围,已采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措施且达到效果评估要求的园区;三类园区是指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污染羽未超出化工园区红线边界范围的园区;四类园区是指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均不超标。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是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对化工园区已形成地下水连片污染的区域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工作,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对于地下水特污染物风险评估不可接受或地下水特污染物污染羽超出厂区边界范围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或修复工作,并且确保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达到要求。此外,园区重点企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渗漏检测和自行监测,排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并将地下水污染应急工作纳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通过源头预防、管控修复、污染应急和连续监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化工园区实时掌握园区地下水污染最新动态,动态调整、分类管理,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精细化、现代化、智能化,保障地下水安全,推动化工园区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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