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发〔2022〕22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河池市金城江区侧岭乡3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升压站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河池市金城江区侧岭乡拉合村拉柱屯集体土地共0.2954公顷,折合4.431亩(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征地拆迁中心会同侧岭乡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数量、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并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由征收单位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完成后,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林业、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并进行公告。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公告时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侧岭乡3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升压站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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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