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道路建设用地土地预征收的公告——崇政公告(2021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崇左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为保障项目用地,现对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道路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崇左市江州区太平街道卜寨村岜吉、岜念、逐远、教场、卜寨等经联社。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用于保障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公园西路北段、城西北路、江北中路、明塘路排水渠)道路建设用地,拟开发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公告发布之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的清点登记工作。
四、凡在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有先人坟墓的物主,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7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及村屯证明到江州区土地征收工作中心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待迁坟补偿兑付到位之日起30日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道路红线图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