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和《山西省贯彻落实
一、坚持高位推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县两级在机构改革中全部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及办公室,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出台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两规则一细则”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市采取政府部门负责人轮流在政府常务会上讲法的方式,既学习法治,也压实责任。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市委中心组学习第一课,就举办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法治晋城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市政府17次召开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累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1次,其中学习党内法规5次12部,行政法律法规7次8部,专门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郑金坤同志对我市2017年、2018年《行政审批白皮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为做好依法行政、依法应诉等工作提供了指导。
(二)强化统筹推进。制定印发《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分别确定了由书记、市长牵头主抓的8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也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清单,确保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共同担当。同时,结合机构改革,重新制定了市级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涵盖了51家政府责任部门,坚持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范畴,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坚持制度引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健全立项、起草、协调、专家咨询论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持续提高立法质量。2019年,共提交市人大审议出台了《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均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流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科学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已发规范性文件7件,无一漏报误报。去年以来,先后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40件,清理证明事项60项。
(三)坚持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市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市政府专题会议工作规则》《市长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控办法(实行)》等制度,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定程序,最大限度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22家市级政府部门设立了公职律师。顾问律师深入参与各级各部门行政决策、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把好了法律关口。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通过“一项工程、一名律师、一包到底”的方式,为全市转型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级试点建设。深入总结高平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全国13省38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县两级全部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将50个单位、1231项政务服务类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集中度达到98.7%。通过“减”“优”“造”“破”,集中审批体制的天然优势显现,行政审批窗口由48个整合为12个;审批人员由500余人精简至110余人。目前,已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4015件、办结13832件。在推进改革试点的过程中,我们还探索形成了“1729”制度体系,“1”即梳理确定1个划转事项清单,实现审批事项最小颗粒度;“7”就是7项配套制度,即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专家评审、专家管理、联合核查勘验、信息联动、联席会议等制度,有力保障集中审批顺利运行;“29”即行政审批局与29个部门分别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明确审管职责,构建了审管衔接的新机制。“1729”制度体系形成了覆盖审批与监管全环节、全过程的有机整体,为集中审批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此项改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10月29日,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全力创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的决定、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8条”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力***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持续实施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共帮助466户企业获得无需抵押担保的纯信用贷款2.73亿元;组建了市级担保集团,率先在全省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1%;率先在全省设立1亿元重点企业纾困资金。组织六县(市、区)、市直30多家政府部门开展了隐性障碍清理专项行动,着力破除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成了“一云”“一网”“一平台”,全市75%的业务系统已迁移上云。率先打通了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被确定为省市数据共享平台级联试点市。荣获2019年度“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和“中国信息化(数字政府)示范实践奖”。“晋来办”APP和“晋快办”微信公众号上线试运行。“12345”市长热线整合全市13条热线,实现了“一口对外、一号接通、一体服务”。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评估测试中,我市排名第三。
四、坚持全面发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政府成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刘锋市长担任组长,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机构改革,我们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出台了《晋城市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组建了城市管理局,挂牌成立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统筹配置执法职能,优化整合执法力量,规范精简执法事项,进一步统一了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并全面推行了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清理、审查并最终确认了第一批48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并进行了公示,目前各行政执法主体“三项制度”清单指南流程图正在制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及“零基预算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部门预算按照实际需求编列,禁止与罚没收入预算挂钩。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为更加高效透明。配合做好山西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市级执法主体全部录入系统,执法人员基本完成。
(三)坚持做到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坚持“对违法者用重典”,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违法排污“百日清零”、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跨境网络***犯罪“断链”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之间建立了情报信息联席会商、联合执法、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等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制度。特别是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方面,推动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了纵深型、融入型、快速型、借力型“四型协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解决问题难的现实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成效。相关工作经验受到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五、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法治引领发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思维,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市、区)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以案释法增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能力,受到了司法部主要领导点名表扬。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在法治精神下开展先行先试,明确“凡法律没有禁止的,一律允许先行先试;凡别的地方用过的政策,拿来就用,无需请示和报告”,努力营造遵纪守法、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高平市申报的“全国法治引领‘六最’营商环境示范市”作为全省5个示范创建点之一被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县、乡、村三级2296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市84个乡镇2217个村(社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在全市实施了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为全市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1897件,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99%,在全省排名第二。
(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在全省率先试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实行“政府主导、相对集中、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将市政府各部门、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权集中起来,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应诉相关要求,严格做到行政机关依法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2019年,市政府参加行政应诉案件21件,已结案17件,其中胜诉11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全市已调处矛盾纠纷4457件,成功率达97%。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电视栏目《一起普法》由各普法责任部门“一把手”登台宣讲、以案释法,将普法变为全市各部门“大合唱”。今年共制作播出节目20期。制作了法治微纪录片《宪法在身边》,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举办的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中获得了全国二等奖,推荐的《我与宪法》荣获司法部三等奖,负责起草的《晋城市运用新媒体 开创法治宣传新模式》入选法治山西蓝皮书。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省一流的法治文化公园即将建成,全市村级法治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100%,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今年,晋城市被评为七五中期普法先进市。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创新开展“向人民汇报、请人民阅卷”工作,各县(市、区)主政领导、市直主要部门负责人登上电视栏目,年初就重点工作作出承诺,年底就完成情况进行汇报,成绩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100位现场观众进行点评和满意度测评投票,并在网络上接受全市人民投票评卷,工作干得怎么样,人民群众说了算。自觉接受人大法治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今年办理的42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06件政协提案全部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积极落实司法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县两级行政机关收到的384件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和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12345”市长热线,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不断提升。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我们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比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抓主抓重,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精神,特别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抓改、以督促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