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莱城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莱芜市莱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总投资:6918.59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方下河北,王家楼村西
项目概况:
项目区原有占地面积约51.1亩,具体建设内容为:预处理设施、A2/O、深度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3.0×1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芜市莱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5****068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水、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及论证、环境效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选址合理性分析、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及相应的工程避让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件进行意见表述。
莱城工业区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