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集中整治白牌车上路行为
交警部门集中整治“白牌”车上路行为
从12月1日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对悬挂“白牌”车上路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白牌”是指机动车牌照因反光膜破损致使出现掉漆现象的车牌。8月1日起至11月30日,我市交警部门对全市2013年度注册登记且出现反光膜破损问题的不合格机动车号牌集中召回,并进行免费更换。截止到11月30日,全市共办理掉漆车牌免费更换1545件。
这次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共分3个阶段。其中,8月1日至9月30日为宣传阶段,交警部门主要开展宣传告知、摸底排查工作;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强制更换阶段,民警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仍悬挂不合格号牌的会当场收缴号牌,并出具通知单,要求驾驶人或车主需在15日限期内更换号牌;自12月1日起为处罚阶段,对仍悬挂不合格号牌或未悬挂号牌的车辆进行处罚。
这次整治主要依据公安部交管局规定:视为明知不合格的机动车号牌而继续使用,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依法予以处罚。当天,交警部门给予驾驶“白牌”车上路的驾驶员罚款200元和记12分的处罚。(郭 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