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移交孤山等三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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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孤山镇人民政府、菩萨庙镇人民政府、黄土坎镇人民政府:
根据丹东市民政局《关于成立“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东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孤山、菩萨庙、黄土坎三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办理工作移交由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东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014年7月1日停止办理孤山、菩萨庙、黄土坎三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望上述三个乡镇辖区内的广大居民周知。
东港市民政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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