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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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8日发表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对《东港市宝君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联系。
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方案》通过审查,我单位将公告审查结果。
联系人:李 勇
联系电话:0415-7558689
***:矿山《方案》公示材料。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1).pdf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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