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政务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市财政局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
一、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府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并进行了动态***管理。在市县两级财政门户网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常态化公示和动态化更新,做到“政府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每年市级在菏泽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调整公布《菏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菏泽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菏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菏泽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四张清单”,县区也动态公开政府收费“四张”目录清单。同时,各有关部门也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调整公布“单位收费清单”,全方位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
二、严格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准入,及时将财政部、省财政厅等有关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文件转发给相关部门,保证信息同步到位。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进行公示和收费,对收费和基金必须通过“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开票,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不得使用往来票据进行收费,严查无票收费。
三、清理检查各类涉企收费行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进行及时全面清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召集具有代表性企业举办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缴费情况和负担水平。
四、开展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每个县区分别选取了5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建立了涉企收费台账;从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政协委员中聘请涉企收费监察员,及时了解各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五、公开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在市财政局外网公开了涉企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处理和纠正违反政策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