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等四部委要求规范广场道路建设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城市广场、道路建设规划进行规范。
通知指出,今后,各地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
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在数量与布局上,也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人均绿地规范等要求。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要根据城市环境、景观的需要,保证有一定的绿地。
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过55米,大城市不得超过70米;城市人口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城市主要干道确需
超过70米的,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专项说明。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
通知指出,城市建设中土地征用、土地开发等活动,都不得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广场、道路等建设项目,凡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规模
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未经批准的,未取得用地计划指标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申请,不得实施供地。城市广场、道路等由公共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凡不符合已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规模超过规定标准的,或者不符合所在城市实际、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
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