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参合农民住院费报销近70——胶南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④
胶南市开发区医院每月都会把最新办理的新农合病人结算明细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张贴出来,以便群众监督。记者日前在这里采访时浏览了上个月的结算清单。在每个名字后面,都有四栏内容,分别是:第一次报销金额、二次补偿金额、该患者本次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记者发现,大体上第一次报销金额相当于患者总费用的30%-40%,二次补偿金额也相当于患者总费用的30%-40%,两次加起来的报销金额相当于患者总费用的70%左右。
胶南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开发区医院属于二级医院,按照去年胶南市刚调整的新农合报销政策,参合人员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是50%,除去起付线及自费药品和项目,通常第一次结算报销金额相当于患者住院总费用的30%-40%。去年,胶南市还实行了二次补偿,即根据年度内基金使用情况,对发生住院大额医疗费的参合农民实行二次补偿。这样一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病人报销比例也达到了近70%。记者看到的,刚好是上个月办结的去年住院患者得到的总的补偿情况。而在镇卫生院住院的,第一次报销比例就已经是70%,发生大额医疗费的,年底也得到了二次补偿。
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报销70%!这大大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胶南是如何做到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其中的“秘密”。
一是实行药品统一采购,降低药品费用。胶南市成立了全市药品招标配送中心,从2006年7月1日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药品价格整体下降了30%以上。此后,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由原来的70%以上一下子降到了46%,达到了二、三级医院的质控要求。药品费用的下降也直接带动了患者人均医药费的下降,镇卫生院门诊人均费用由2005年的71.02元降到了2007年的45.42元,下降36%;住院人均费用由2005年的1598元降到了2007年的1150元,下降了28%。
二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小病在基层。在制定和调整新农合实施办法时,参合农民在镇卫生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一直明显高于二级以上医院。例如,2007年胶南市新农合将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了50%,镇卫生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始终高20个百分点。再加上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不断改善,选择在卫生院住院的人数越来越多。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胶南市所有镇卫生院门诊人次达到101069,同比增长101.3%;住院人次15553,同比增长128.7%。而在镇卫生院就医的费用大大低于在二级以上医院的就医费用,更多的人选择在基层就医,意味着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
三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降低药价的基础上,胶南市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医疗总费的增长。首先是严格规范定点医院的诊疗行为,严格项目准入制度,严格控制使用CT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并通过一体化管理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进行定期指导和培训,避免开大方、乱用药。其次,严格执行《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并对具有肾毒性、神经毒性的药物和抗生素使用等进行严格规范,如确需使用《基本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时,患者或患者家属要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才能使用。同时,在镇卫生院对农村9种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超出限价的费用由卫生院负担。
药品费用大幅降低、小病在基层、严格的医疗费用控制,加之新农合筹资标准不断提高(2007年胶南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人/年提高到70元,今年又提高到100元),胶南市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自然迅速提升。2007年度,胶南市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9.5%,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失地农民参合率达到100%。这意味着65万胶南农民已经享受到了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胶南市卫生局局长徐治宽说:“有人说医疗是个无底洞,投入多少都看不见。我不这么认为。随着基层医疗卫生网络的完善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加上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我们有信心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农民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