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大常委会任命26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
2月26日上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新一届株洲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禧瑰主持,副主任郭兴龙、何沙、李桂香、曾永中、张国雄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莫大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章文才,副县长黄团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毅清,县人民法院院长黄玉峰,县领导彭飞雁列席。
常委会上,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6名拟任人选分别汇报了自己的个人简历、近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作了庄重的任前表态发言。经过认真审议,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拟任的政府组成部门领导人选体现了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体现了德才兼备、人尽其才的正确用人导向,一致同意提请。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人事任命。表决后,罗禧瑰向26名新当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现场颁发任命书,并向他们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实现好承诺,希望各位部门负责人牢记承诺,把权力用在促进发展上、用在推动工作上、用在服务人民上,用工作实绩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要担当好责任,各位部门负责人既要对政府负责,又要对人大负责;既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又要坚持集体领导;既要谋划五年,又要抓好开局。三是要落实好发展,各位部门负责人务必合心合力合拍,务必真干实干苦干,务必求实务实落实,务必依法依规依纪。
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及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