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皇姑区玖伍西窑水果超市不合格猪外脊肉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8月5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皇姑区玖伍西窑水果超市经营的猪外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9日,在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过程中, 沈阳市皇姑区玖伍西窑水果超市经营的猪外脊肉氟苯尼考检验项目实测值超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鸭绿江所收到相关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并按规定的要求对沈阳市皇姑区玖伍西窑水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所涉不合格样品相关商品系当事人于是2022年6月8日从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购进数量4公斤,至检查时止,上述商品已全部售出。
(三)当事人于2022年7月5日收到我局送达的不合格批次猪外脊肉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相关《检验报告》材料后,于当日在销售柜台处张贴“召回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鸭绿江所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已依法监督经营单位采取召回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经营企业认真梳理进货渠道,把好所售商品产品质量关,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时刻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