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谷水岸花园716住宅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395号
关于花谷水岸花园7#-16#住宅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高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花谷水岸花园7#-16#住宅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高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谷水岸花园7#-16#住宅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官迳水库南侧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花谷水岸花园7#-16#住宅总建筑面积128877.22平方米,计容面积127518.43平方米,基底面积4130.67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7年 9 月12日—2017年9月21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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