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视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实施情况(图)
本网讯 6月9日至10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率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及卫生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察看了榔坪镇卫生院、贺家坪镇卫生院、贺家坪镇堡镇村卫生室,县精神卫生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听取了县卫生局及部分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的汇报。
视察贺家坪镇卫生院
视察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
视察县精神卫生中心
条例于2009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全县上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卫生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坚持依法办好管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服务,一年多来已经发挥出良好的效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更加健康平稳,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长效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深切感受到条例实施以后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更加落实,参合意识普遍增强,参合显著提高,2010年为97.21%,比2009年增长0.79个百分点,比2008年增长2.78个百分点。2011年达到99.28%。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2010年启动了门诊统筹和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全县有139个村卫生室实现了联网运行门诊统筹,占行政村总数的90%,占定点村卫生室的39%。三是强化监管,规范运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对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始终处于平稳运行的状态中。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五是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近三年来,先后新建、改扩建了8个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和80多个村卫生室,分别占县乡医疗机构总数的40%和村卫生室总数的20%。全县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达8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面积达5万余平方米。
视察组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建议要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杨明寿在视察时指出,长阳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已经平稳运行八个年头,两次受到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国先进试点县,成为长阳卫生工作的一个品牌。2009年颁布实施的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法规。他要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依法监管,要在提高参与率、创新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长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