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4日发表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联合下发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岗位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的正职岗位。
履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职称评审、人事争议、招生考试、项目评审、资金审批与监管等活动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规定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都要进行履职回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8:04: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