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人社部门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疑难案件会商制度ad7d28c31fe14aa8aaedbd
为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以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常熟市仲裁院完善了疑难案件的会商研讨制度,以制度形式确保普通案件定期议、重大案件及时议、复杂案件专题议。
一是庭内会商制度。对裁决案件,严格执行由仲裁员、仲裁庭到仲裁院的审批制度。各仲裁庭内实行裁决案件会商制度,并由各仲裁庭庭长把关。
二是疑难案件上报制度。针对日常审理中遇到的疑难案件或发现的难点问题,先进行庭内讨论,汇总案件焦点问题和各仲裁员意见后填写《疑难案件、难点问题汇总表》,于每月底前报院部会商。同时执行“零上报”制度,督促各仲裁员在实际案件办理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
三是集体会商制度。每月组织全院范围内疑难案件研讨会,集体研讨各仲裁庭上报的疑难案件,以及裁决案件审批过程中发现的争议案件和典型性案件。通过对庭审调查、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统一全院在类似案件上的处理口径,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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