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检测不合格项目每半月台账的通知
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为规范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为各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相关规定,现要求各检测单位于每月18日前提交该月上半月、每月3日前提交上个月的下半月的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每半月台账(***),请通过OA系统工作协作发送给我局建筑质量监督科收发员(联系人:马诗韵,联系电话:22835630)。
特此通知
***: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每半月台账(XX单位2020年8月下半月)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8月25日
***[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每半月台账(XX单位2020年8月下半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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