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润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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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润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润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润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78号(厂房2)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玻璃纤维编织缠绕拉挤电力保护套管的生产,年生产玻璃纤维编织缠绕拉挤电力保护套管10万米,主要工艺流程包括配料、混合、编织、加热、挤拉成型、切割、包装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冷却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更合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配料房产生的废气有颗粒物、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整室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再与混合、编织、模具内加热、拉挤成型废气一并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 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切割及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桶由生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020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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