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大规格高档资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大规格高档资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大规格高档资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稳管理区原厂址内,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技改后产能增加至900万平方米大规格瓷质抛光砖。《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大规格高档瓷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2月30日通过了环评审批(批复号:明环工业书[2011]026号),2012年5月4日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取得了变更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批复(批复号:明环工业更[2012]010号):原“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的环保审批文件适用于“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①淘汰1套Ø3.2单段煤气发生炉,新建1套2-Ø3.2双段煤气发生炉及配套的煤气脱硫装置;②淘汰原有备用的燃煤锅炉,增加一台0.5t/h的RDR0.5-0.7型电加热锅炉;③增加12台球磨机、40台粉料箱、1套喷雾塔、1台A类压机、4台B类压机、2台喂料机。本次环保验收针对上述已建设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煤气发生炉产生的水煤气,经二级脱硫装置处理后用作辊道窑燃料;辊道窑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脱硝装置+湿式喷淋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塔产生的废气经“脱硝装置+干法脱硫+除尘器+湿式喷淋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压砖工序、煤气站筛煤生产过程产生的含尘尾气收集后经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煤气站产生的酚水用于水煤浆的配制,不对外排放。
(三)噪声情况
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砖、废泥、污泥、灰渣等交由其他厂或厂内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含油碎布、废包装桶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并签订了合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440608[2016]02号)。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大规格高档资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号:(佛)社会环境检测 验 字(2015)第151223-01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压砖工序和煤气站产生的含尘尾气(厂界酚类、CO、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三)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喷雾塔、辊道窑、煤气发生站、压机的废气和监测项目均达标。辊道窑、喷雾塔产生的废气满足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珠江三角洲陶瓷、平板玻璃行业污染整治要求表、国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2010)和国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2010)修改单中严者的要求。压砖工序和煤气站筛煤产生的含尘尾气(粉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四)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测量值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为136.99吨/年、203.14吨/年,均满足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明环工业书[2011]026号)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