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和资料上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和资料上传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34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省级专项资金从2021年开始,其通知发布、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全流程均需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进行,且2014年及之后年度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需在6月底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等上传系统。
为做好相关事项,请各镇(街道)经发办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1)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和实名认证,并于6月底前将相关项目申报资料、验收材料等上传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详见《企业用户使用手册》(***2)和《以往年度项目电子资料录入方法》(***3)。各相关企业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市工信局对口科室反映(联系人详见***1)。
***:***1-3.zip
1.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
2.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3.以往年度项目电子资料录入方法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赵炜霄,电话:86293697;系统联系人及电话:肖工、郭工,159****4796,186****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