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落实河长制保障白洋淀上游水环境
定兴县以监督促进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建立河长制长效机制,确保白洋淀上游水环境优良。 定兴县全面建立覆盖全县河湖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县级设立双总河长;在全县9条河流设置县级河长,乡级设立总河长,乡(镇、城区)、村对辖区内各河湖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设立科级河长制办公室,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出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导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明确责任目标,向三级河长颁发河长任命书,制定实施“提示卡”和“督办卡”制度,以监督促进责任落实。 同时,该县抓实白洋淀上游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河道整治攻坚风暴行动,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依靠村级基础单元,聘用河道巡视员,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公布河湖管理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大力宣扬实行河长制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河湖保护公益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