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土地出让业务受理条件及受理要求更新的公告
为进一步实现便捷服务,让市民充分体验网上服务的便利性,从即日起“补办土地出让”业务网上受理条件更新如下:已核发房产证、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权属清晰的非市属企业房屋(继承除外)。权利人关注“禅城一门式”公众号按操作提示进行业务申请、线上缴费办理“补办土地出让金”业务。此外,“补办土地出让”业务部分受理要求已作变更,现同步更新对应的办事指南及配套***。
温馨提示:于2019年4月30日前成功办理补办土地出让业务预登记手续的权利人,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备齐材料办理交件手续。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未成功递交补办土地出让申请,土地出让金不再按2014年基准地价为基础进行计收,按实际申请时候的标准进行计收。
***:
1.补出让办事指南(精简版)
2.拆迁类型办事指南
3.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授权委托书(样本)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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