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商铺高度等于或低于2米的门店招牌要备案
某街上,一家旅馆的招牌凸出墙面不少。城管部门表示,未成功备案的商铺招牌多因不符合操作标准。(资料图片)/记者王伟楠摄 记者唐继宜报道:由于不清楚设置规范,不少店铺的招牌未能通过登记备案。记者昨日了解到,高明已有30余间店铺向城管部门申请了门店招牌备案,但最终通过的仅有4间。 整治城区广告招牌,高明今年动作连连。除继续拆除违规广告牌外,在今年2月,高明区出台新修订的《高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分类管理全区户外广告牌。 《办法》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需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报建手续,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而临街商铺高度等于或低于2米的门店招牌,则无需经过这些程序,只需向城管部门备案即可设置。 《办法》发布后,不少商铺自觉到部门申请备案。区城管部门昨日表示,截至目前,申请备案的商铺已有30多家,但最终成功备案的只有4家。 “没有通过备案,主要是其广告牌设置不符合标准。”城管部门表示,部分商铺招牌高度超过2米,不属于备案的范围,而应向规划、建设、工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而更多商铺的广告牌则是安装位置、与墙面距离等不符合操作标准,或者每栋楼的商铺招牌不协调,故而不能通过备案。 实际上,3月1日,高明区城管部门已发布了《临街商铺门店招牌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商铺门店招牌(高度等于或小于2米)的备案流程、设置规范等。 在广告牌的具体设置标准上,《指南》也列出了要求。商铺门店招牌总体上要遵循“上下一条线,凸出一个面,白天美化,夜晚亮化”的原则。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商铺招牌可设置在首层商铺门顶至二层梁底处,也可设置在二层梁底至二层窗底处。招牌底板可设计为密闭的,也可设计为通透的,凸出墙面一般不得大于0.3米,但每栋楼必须协调一致。 城管部门表示,《办法》及《指南》发布后,无论已有的还是准备设置的商铺门店招牌(高度等于或小于2米),都要备案。而要顺利备案,则需按照《指南》中的相关要求操作。此外,根据《办法》,违反规定设置广告牌的,城管、工商等部门可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