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南入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受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南入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YDZGG0340JA。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南入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718,508.88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工期与标准)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须提升改造的区域包括以下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
地块一,C匝道与FW匝道之间的绿化岛,面积为 ;
地块二,礐石大桥南岸出入口正对的绿化岛,面积为 ;
地块三,324国道西侧绿化岛,面积为 。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绿化改造、提升、种植并通过验收;管养期:三个月。
3.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至 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携带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8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递交时间:2013年9月1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1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原参与首次投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可以不须再重复递交。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绿化招标文件(第二次)打印版.pdf;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2.doc。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采购人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4-88896852 电话:0754-87491998
传真:0754-88896853 传真:0754-87491998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礐石大桥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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