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出台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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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 周志会)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精神,自 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为一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涉及到全市747家企业,2015年全市用人单位将减轻工伤保险费用约395万元。费率调整后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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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8:52: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