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等部门转发的《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4〕70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的通知.zip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4年6月10日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00:09: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