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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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澄府办[2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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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 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一月四日 汕头市澄海区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文件中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等的有关精神,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提高企业环境守法能力与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澄海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污染源企业中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以增强企业社会环境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改善企业环境行为为目标,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引导守法和强化执法相结合、企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继续扩大、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引导企业增强守法能力和强化企业污染减排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发挥企业在微观环境管理中的主动作用。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区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企业、上市及列入申报上市企业。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境监督员; 2、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与环境监督人员素质。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指导有关企业做到台帐和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4、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5、指导有关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6、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7、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三、工作步骤 (一)确定人员阶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28日) 由区环保监察分局会同区环保学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由各有关企业按《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指南(暂行)》的要求选择确定企业环境管理负责人与监督员(其中企业环境管理负责人1名,企业环境监督员1-2名;市控以上污染源企业及上市企业至少应有一名企业环境监督员具备环境保护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的学历),并填写《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表》,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送区环保监察分局。 企业可委托区环保学会招聘企业环境监督员代管(环保学会会员单位可由环保学会代理)。 (二)组织培训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4月30日) 由区环保部门确定培训教材和培训内容(主要为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企业环境管理知识、污染防治技术等),制定具体培训方案,为单位开展培训;培训费用由区环保部门负担。 (三) 登记上岗阶段(2010年4月1日之后)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区环保局登记上岗,其职业资格按规定予以申报核发。 由区环保局及时***、了解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工作的反响,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评价该制度所起作用,不断改进、完善该项制度和相关方法,使之成为日常环境管理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是企业管理人员经过环保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后,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经所在企业任用,在本企业内部实行部分环境监督管理权的一项环境制度。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体制创新,是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推动环保公众参与的一项新举措。实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其重要意义。 企业环境监督员既掌握环保政策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技能,又十分熟悉本单位环保工作实际,能找准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改进方案,有助于促进企业自觉加强污染控制;企业环境监督员经过专业训练,又工作在企业环境管理第一线,有利于企业快速、准确地应对环境风险和处理突发事件;企业环境监督员是企业内部员工,更容易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有助于推动企业全员参与环境保护;企业环境监督员也是联结环保部门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缓解当前环保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取证难的矛盾,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 对于上述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区环保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并将这项制度作为当前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深化“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制定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正确把握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的原则。做好环保工作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最终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必须以企业为主体,配好、用好、管理好这支队伍。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可以与目前企业已经或准备设立的环保管理机构有机结合起来。 2、部门指导的原则。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是建立在“大多数企业需要加强环境管理,但目前缺少专门的人才、专门的知识”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之上的。因此,它是全区环保系统深化“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区环保部门要予以切实加强指导。 3、统分结合的原则。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既要坚持全区一盘棋思想,统一部署,也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环保部门处在环境管理的第一线,对辖区内企业环境管理现状比较熟悉的实际,以镇(街道)为单位,加强管理。 (三)认真配备企业环境监督员 进一步明确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责任,配备既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又具有环境污染控制技术性、专门性知识与技能的企业环境监督员(选任条件: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环保理论知识和环保工作经验)。 实行职业资格管理,企业环境监督员应参加由区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区环保部门核发职业资格上岗证。 企业环境监督员变更等情况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和报告。 (四)进一步明确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运行台账; 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监测排污口、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4、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5、向区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协助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 7、协助做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8、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五)健全完善企业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奖励机制 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情况列入环保部门评价企业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成效明显、环境行为有显著改善的企业,在申请使用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和环境科技项目立项、创建环境友好工程和环境友好企业以及污染减排补助、奖励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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