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女年方28或成新型文物 第三次文物普查珠海渔女已做好申报准备
本报讯 记者陈素璧报道:“珠海渔女申报‘文物’?恐怕年份不够久远吧?”2月19日傍晚,在珠海渔女前留影的广州冼先生夫妇这样说。
也许有很多人所持观点与冼先生类似:文物应该是年代久远的“古老”之物。然而按照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新标准,像珠海渔女这样的典型建筑物或构筑物就很可能申报成功,成为一种“新型”文物。据悉,珠海渔女是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我市调查的年份最晚的构筑物。有关珠海渔女作为不可移动的代表性建筑的数据资料已经录入完毕,并测定了GPRS坐标,将申报确定文物级别。
特区最早的城标之一
珠海渔女早已是珠海经济特区的城市标志性雕塑。知道珠海的人没有不知道位于香炉湾伫立在碧波间的渔女雕塑。
这座雕塑由雕刻大师、广州美院教授潘鹤主设计,广州美院雕刻家段积余、段起来等参与创作,始建于1978年,1981年落成。经香洲区文物普查队录入的资料,珠海渔女“身高”8.69米,由32件、合共10吨的花岗岩雕成。2月19日傍晚,记者来到情侣路中段珠海渔女景区远看珠海渔女,她身披渔网,颈带项珠,傍晚的斜阳余晖为她披上一层金色。珠海渔女造型独特,她双手高高举起一颗璀璨的珍珠,面向北京。当年倡议建珠海城徽的珠海第一任市委书记吴健民曾说,珠海渔女的形象正是取意自宋代杨万里诗中一句“外面看来真璞玉,胸中雕出许玲珑”的意境。
香洲区文物普查队的专家认为,珠海渔女雕塑是我国设立的经济特区中最早形成的城市标志性雕塑,见证了珠海特区的建设历程和城市的发展进程,其承载的历史价值是厚重的。
不少“现代家底”可关注
1981年落成的构筑物都能有“够格”申报为“文物”?这一点为很多人所困惑。珠海市博物馆副馆长陈振忠一语道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没有在时间上设定一个底线。”根据此次普查制定的新标准,凡是2007年9月30日之前就存在的上述类型不可移动物均可列为普查范围,可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文物级别。陈振忠据此认为,凡是在当时有重大影响、能够反映一个历史时期、一个地区“风貌”的,都在此次文物普查之列。珠海渔女正在此列。香洲区文物普查队已将其列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中的“典型风格构筑物”一类。
根据新标准,陈振忠认为珠海市还有不少“现代家底”都应给予特别关注,如九洲城、石景山旅游中心、香洲毛纺厂宿舍、边防二线、拱北口岸等特区遗留。特别是作为珠海城市标志性雕塑的珠海渔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