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新院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变更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新院项目(原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新院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北环大道与富利路交会处东南侧,用地面积49956.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8号)的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备注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内容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证
用地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新院项目(原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工程)(暂定名);
批准用地机关: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深光府函〔2019〕112号;
用地位置:光明区公明北环大道与富利路交会处东南侧
用地面积:49956.87平方米;
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
建设规模:228389平方米;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
备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8号)收回作废。
(二)***: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
1.基本情况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总用地面积:49956.8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9956.87平方米;
2.指标及建筑分项
规定容积率:≤4.58;
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28389平方米,其中:地上213239平方米,地下15150平方米;
3.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覆盖率:≤50%;
建筑高度:<100米;
绿化覆盖率:≥30%;
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
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9米;
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4.市政设施要求
车辆出入口:北侧、东侧、南侧、西侧市政道路,以道路开口审批结果为准。
机动车泊位数:2495辆;
自行车泊位数:588辆;
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给水/雨水/污水接口: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燃气接口:接周边市政路;
电源/通讯:接周边市政路;
5.备注
(1)宗地号:A637-0***8
(2)选址意见书编号:深规土选GM-2017-0103号
(3)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4)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本项目应配置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的公共充电站(不少于8个快速充电位)。
(5)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6)项目须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3%。
(7)项目主体工程、环境工程、配套工程及市政设施等必须同步设计、建设和验收。
(8)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9)经核查《轨道线路控制保护区》,该用地进入13号线二期工程(北延)轨道安全保护区1480.3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须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地块东侧建议性道路为城市支路,起点公明北环大道,终点明达路,宽度12米,规划路名为“明辉路”。
(11)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12)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GM202100135。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2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公告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9937901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编:518000
***: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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