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盐通道工程(坪山段)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
日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向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申请办理坪盐通道工程(坪山段)规划选址。经核,该项目申请用地约有43万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4年3月8日至2014年4月8日止。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查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延先生
联系电话:28297931 传真:2829793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坪山规划国土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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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段)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