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甸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自身教育
新甸司法所不断创新社区矫正方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改造”教育,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
自我教育,用真诚打动心灵。注重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利用每月一次的思想汇报和集中教育开展以身说法、谈心体会、作违规检讨发言等活动,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自我教育,从而悔过自新。同时,在社区矫正人员之间开展友情链接活动,通过友情链接各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情况,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教育、互相帮助。
自我管理,用信任激发热情。按照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区域、家庭状况、犯罪类型等情况进行分类,安排志愿者与其结对,加强沟通与交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信心,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管理。志愿者的温暖关爱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矫正环境,有效调动了其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
自觉改造,用行动体现价值。积极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让他们用自身行动体现社会价值,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