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珠海市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08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邮政管理局:
谢文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垃圾管理的提案》(第2021008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对提案第3点问题“市民环保意识淡薄,小区环卫人员和业主未对环保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及第6点建议“小区物业及居民要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管理责任人责任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管行业管垃圾分类”列入各部门法定职责,成立8个分类重点领域专责小组,分别出台公共机构、设施建设、教育系统、有害垃圾处置、回收利用、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有效落实。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一季度共开展828次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引导
(一)与本市主流媒体宣传共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发力。对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宣传报道,依托“i志愿”系统,成立市、区、镇街、社区四级“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志愿组织平台,统筹开展全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校园分类高标推进,小手拉大手成效显著。全市共有珠海市第二中学、金湾区红旗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等在内的7所学校获评“广东省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精品课评选,共收集并评出精品课参赛教学设计134份。高新区金凤小学作品《弃物再造指导中心》夺得第五届广东省科普剧大赛表演赛学生组第一名,剧本创作赛一等奖。香洲区梅华街道组织全区40所小学、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宣誓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助推街道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建设宣传科普教育基地
全市共建成8家垃圾分类体验馆,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香洲区翠香街道垃圾分类体验馆自2020年8月5日开馆以来,已累计预约***0场,累计讲解534场,参观人数11203人。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0年9月29日经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是广东省第一部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重点做好《条例》发布实施和内容解读,及时关注解决法规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条例》出台和实施的普及率、知晓率,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开展垃圾分类。
专此函达。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陈宏浩,联系电话:2128012、150****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