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招标办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监督服务工作
《天河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暂行管理办法》7月10日实施以来,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迅速反应,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我区房建、市政、水务类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监督服务工作,至10月22日共办理小额建设工程收案登记45宗,其中施工类26宗,交易金额人民币1690万元,不予受理33宗,退案 3 宗。
一是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监管经验。2014年7月8-10日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全体工作人员前往萝岗区、增城区、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开展学习交流,积极做好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的准备工作。
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办事指南。区招标办深入学习钻研《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于2014年7月25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天河区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房建、市政、水务类)》(试行),含《交易范本》、《企业库名单》,为招标代理单位、业主单位办理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收案提供清晰便捷的指引。
三是简化手续,主动服务。如:对财政性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为简化手续,将财政预算评审结果视同资金证明;7月28日到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村内街内巷硬底化工程提出专业建议意见。
四是积极反馈实操问题,探索***办法。该办及时分类分析不予受理案件的原因,与区发改局、农园局、财政局沟通,并向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区牵头部门汇报,提出参考建议,以便更好地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监督服务工作。(区建水局 李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