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辟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及时案外调解,做到快调。对标的较小,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案外调解,释明法律,指出问题,提出方案,力争平稳解决争议。
二是及时立案,做到快立。对涉及农民工的拖欠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仲裁院实行优先原则,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两日内立案,三日内送达文书。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释明救济途径。
三是简化程序,做到快审快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庭内调解,调解不成的尽快开庭并尽快裁决,力争三十日内结案。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影响面广的案件,组成合议庭及时审理,开庭后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力争四十五日内结案,最大限度缩短农民工维权周期。
四是充分运用一裁终局等法定程序,最大限度减少讼累,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急需治疗工伤、患病的农民工争议案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积极探索部分裁决和先予执行,并及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截止11月30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63件,其中立案处理79件,案外调解和其他方式处理84件,涉及农民工168人,涉及金额670余万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覃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