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太和镇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米龙东南路33号旧厂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区太和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18年2月26日10:00在太和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位于白云区太和镇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米龙东南路33号旧厂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180110)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米龙东南路33号旧厂房改造合作开发
(二)资产类型:集体建设用地
(三)占地面积:14581.56平方米
(四)标的物用途:合作开发
(五)标的物所在的位置:太和镇米龙东南路33号
(六)合作年限:40年
(七)交易底价:合作项目建成后交付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22000平方米物业。
(八)竞价人须在通过资格审核后20日内(2018年2月23日17:00前)以竞价人名下账户足额汇缴竞价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缴纳至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方可成为竞价人并获得竞价参与资格,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达账为准,凭银行进账单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签订合作合同后三天内需另交付2000万元作为建设押金,拆除建筑物前需再支付2000万元建设押金给米龙四社,此押金按建设进度无息退回给竞得者。建设基础正负零以上退回1000万,主体完成后退回1000万,外墙装修完毕退回1000万,配套设施完善后(如水电、电梯、消防、)退回500万,验收合格交楼后三个月内退回500万。如竞得者三年内未能动工建设,竞得者需补偿一千万元给米龙四社,并终止该合作协议。如乙方在三年建设期内未交楼给甲方,乙方仍在建设中,超过建设期限每月交付180000元给甲方直至乙方交楼给甲方止。(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竞价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米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
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
347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