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关于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拟销号公示
一、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八批,受理编号:D2GX202****70023),举报内容为“陶邓镇六会村委洪珠村的饮用水塔旁边有一个养殖场,其养殖污水直接排进附近河里,这条河流是该村的饮用水源,养殖污水排到河里导致该村的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在河边种有很多速生桉,投诉人认为种植速生桉也影响饮用水源。”
二、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陶邓镇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经查,该养殖场位于陶邓镇六会村委洪珠村的饮用水塔下游400米处,于今年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检查当日存栏生猪38头,其中大猪23头,小猪15头,未达到禁养规模。养猪场内未建设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未经处置直排到场主自家的鱼塘,鱼塘面积约20亩,目前未发现鱼塘水排入河流的现象,但雨季到来后存在外排风险。洪珠村的饮用水取自地下水,并非举报所说的取自河水,当地河流水主要用于灌溉用途。调查发现在距离水塔约200米距离种植有约3亩桉树。经走访调查,当地饮用的自来水清澈无异味,水质良好,未发现受到污染迹象。无证据显示桉树种植对当地饮水水源造成影响。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根据工作组的指导意见,该农户于4月29日检查当天把所有养殖的小猪搬离养殖场,4月30日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农户已经把猪全部清理完,停止了养殖行为。同时督促塘主做好鱼塘的围堰防护工作,防止塘水外排,并对鱼塘水质进行处理,尽快消除已经排入鱼塘的粪污的影响。6月8日督察发现,鱼塘的问题目前水质未见异常,无异臭味。据询问现鱼塘塘主原猪栏舍作为值守鱼塘和捕渔具等用房未拆除,鱼塘养殖进行粗养不投放饲料肥料,塘水与河水一样清澈无污染,经走访该村群众对该处理结果无异议。
(三)整改成效:塘水与河水一样清澈无污染,完成整改。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4〕1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477223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