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栖栅校区宿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南武中学栖栅校区宿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缓解学生住宿的极大需求,推进学校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原则同意广州市南武中学栖栅校区宿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同福中路栖栅南街25号,属校内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广州市三十三中学(北校区)教学楼首层至三层改造为学生宿舍,改造面积约1380平方米;原广州市三十三中学(北校区)旧校区室外花基、围墙、大门改造,改造面积约90平方米;原广州市三十三中学(北校区)旧教学楼改造后宿舍区电气、给排水、监控系统改造,改造面积约138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2.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0.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9万元,预备费用11.4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债券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南武中学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