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检察院有力维护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普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普宁市检察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为出发点,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54件1262人,提起公诉889件1204人,有力维护了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该院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普宁”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与此同时,该院结合当地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件2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采取宽严相济的做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10件 13人,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等依法决定不起诉31件44人。
此外,该院还努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去年共受理来信71件,接待来访73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向2件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共5万元;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着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去年,该院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案件4件8人,其中大案1件2人 ;涉农领域案件3件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惩治了职务犯罪行为,同时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氛围。
(编辑:林勇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