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紧握从严治党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近日,螺岗镇已经退休了1年多的镇人大原主席苏某文,因在职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而被县纪委严肃追责。据了解,自《***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出台实施以来,广宁县通过抓典型、抓关键强化问责,推动《条例》和《实施办法》落地生根,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提高了行政效率,拉近了干群关系。
抓一岗双责,以问责促重视
上述提到的螺岗镇人大原主席苏某文,在其分管林业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其所分管的镇林业站副站长张某强在2015年6月至9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材料申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142立方米林木被滥伐。县纪委在对张某强立案审查期间,发现时任分管领导苏某文不重视抓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张某强出现违纪有其必然性,因此依照问责条例的第六条第五款以及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对苏某文实施问责,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苏某文退休后仍被追责事件在广宁干部队伍中引起了震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我们要通过问责一批典型来强化威慑,加快改变当前不问责就不重视,不重视就没动力的现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超常说道。
抓关键少数,以问责促转变
我县把问责关键少数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重要抓手。今年2月,对巡察发现县住建局近年来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处分问题,该县县委对住建局党委和纪委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开启了该县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实施问责的先河,形成了良好的震慑教育效果。据悉,今年以来,我县共对11名单位一把手实施了问责,其中,县委书记亲自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一般等次的6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
抓典型个案,以问责促落实
去年来,我县围绕加快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的查办,建立了专项督办问责机制,通报批评6人,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3人,立案查处1人,责成县环保局向县政府书面检查。在今年城乡生活垃圾整治中,我县对履职履责不力的住建、水务、市政3个部门进行了全县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南街、古水、北市3个镇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此外,县纪委今年还围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线索排查工作不力、不到位等问题问责了12人,通过问责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