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强化五项措施推进黄蓝融合
(一)尽快完善相关规划和制定实施意见。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我县的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蓝色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功能定位、区域布局、产业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现有项目建设速度,围绕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积极推进蓝色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壮大海洋产业集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谋划一批“黄蓝”经济重点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发展水平,争取尽快见到成效。
(三)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区域合作交流,探索建立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半岛蓝色经济区其他县(市、区)的联动机制,搞好与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天津滨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地区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加强对接互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共同发展。精心筹备参加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推介利津,宣传利津,吸引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到我县投资兴业。打好两大国家战略的“金字招牌”,进一步转变招商方式,着力引进“大、高、外”项目,提高招商质量,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制定“黄蓝”《规划》实施、建设的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黄蓝”《规划》的宣传报导力度,采取立体、平面等多种形式,在县内交通显著位置以及高速公路重要地段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制作最新的推介宣传片和画册,大规模、高密度、县内县外集中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黄蓝”《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为贯彻落实“黄蓝”《规划》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五)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围绕2011年高效生态经济区、蓝色经济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和督查考核力度,激发各部门单位推进黄蓝两大经济区建设的工作热情,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细化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对黄蓝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