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企业在岗技术工人培训新政策
我市出台企业在岗技术工人培训新政策
日期:2009-01-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技术工人技能素质,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在岗技术工人参加我市紧缺职业工种提高层次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市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复杂、技能要求高的紧缺职业(工种),具有本职业(工种)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技术工人,参加我市紧缺职业(工种)提高层次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市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对技术工人需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确定,2005年政府补贴培训的紧缺职业(工种)为数控技术、焊工、模具工等28个。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可以自行组织开展本企业、本行业的紧缺职业(工种)提高层次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因培训人数少难以自行组织培训的,可以委托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促进就业培训基地或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行培训,也可采取联合培训的方式,从高等院校聘请教师进行理论教学,在企业进行实际操作训练。符合培训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也可自行选择培训基地,经企业备案后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