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6041汕头市信息中心机房扩展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信息中心委托,对汕头市信息中心机房扩展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信息中心机房扩展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361559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项目中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数字硬盘录像机、液晶显示器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第二十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节能清单***2,凡与***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5.投标人须具有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
6. 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装订在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在副本)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17时。
十、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招标文件请点击***自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周***
电话:0754-88280929
传真:0754-88287603
联系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大院6号楼
邮编:51504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SCG2016041-招标文件.doc(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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