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系实验室设备和配套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系实验室设备和配套项目(招标编号:GMTC13YDZHG0320JO)做以下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2页供应商资格条件修改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营业执照具有室内水电安装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主要货物(中央台、通风柜)制造商出具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报名时间延至2013年12月27日下午17时0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8日15时00分。
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本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不符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文件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的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35826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365296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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