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疾控中心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屏山县疾控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全县传染病的监测、控制和疫情处理、政府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免疫、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和重大灾害防疫、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鉴定和卫生学评价、保障人群健康的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测与预防、对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监测与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健康监护、部分慢性非传染病的监测与预防、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和经常性的公共卫生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共33人;实际在职人数30人;退休2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7.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14.17行政事业性收费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卫生26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69万元,医疗卫生1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卫生,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①二号病监测防控②基本公卫督导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④健康状况和检测评估。⑤卫生应急事故处理⑥疫情信息系统网络直报⑦重点传染病防控。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 2月 17日